為進一步深化機動車檢驗改革,2018年1月1日起,對異地核發檢驗合格標志功能進行調整。
除大型客車、校車危險品運輸車、車輛運輸車、低平板半掛車外,其他汽車跨省(區、市)異地檢驗的,取消辦理委托檢驗手續。
驚不驚喜!開不開心!
在開心的背后,還要提醒大家,政策如此給力,可千萬別忘記檢車哦,下面為大家普及下,逾期未檢驗的危害都有哪些。
一?、發生事故無法理賠:根據機動車保險相關規定,車輛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發生保險事故時,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,車主將無法獲得理賠。
二、一旦上路將被查扣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三條第一款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十六條第一款、《機動車登記規定》第五十六條第四項,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,將被處罰款及車輛暫扣。
三、連續3個周期未檢驗將被強制報廢:根據《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》第四條第四款“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”,就是說哪怕車輛未達到報廢期限,連續3個檢驗周期未年檢的,車輛也將強制報廢。